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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的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函〔2019〕53号)和《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编委、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考核招聘2016届和2017届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来凤县拟对本县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考核聘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空编进人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对象
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服务满一个聘期的2017届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来凤县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翔凤镇四个社区),共4名。
四、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采取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通知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来凤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feng.gov.cn)上予以发布。
(二)资格审查
1.乡镇初审
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在《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及乡镇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推荐”或者“不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交县委组织部审批。
2.组织部门审查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8:30-12:00。
(2)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联系电话:0718-6298238。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公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法院被执行情况、个人征信、所在乡镇鉴定材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人员组建联合考察组。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评价等情况;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群众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并征求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纪检、公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四)体检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时对通过考察的入围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须到指定地点进行指定项目体检,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对象
考察组将大学生村官资格条件、考察、体检等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作专题汇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拟聘资格。
(六)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以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报送州人社局备案。在州人社局网站对备案人员予以公示时,来凤县人民政府网同步链接进行公示。备案材料包括:1.备案请示(详细报告专项招聘实施情况);2.《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拟聘人员备案名册》;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各项一票否决证明材料附后);5、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6、考察材料。
六、聘用人员管理
州人社局对公示通过人员下发备案文件,县人社局根据备案文件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1.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经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七、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核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大学生村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县委组织部 0718-6298238,县人社局 0718-6287831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