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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十堰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其中 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五条解释为准。(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有关要求
1.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具体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考录单位组织实施。
2.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3.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供但承诺在考察时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等。
(2)《十堰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自传表》(见附件2)。
(3)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须由单位出具在工作(学习)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4)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以及同底电子版照片(300KB以内)。
(5)考察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4.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
5.请入围考生在考察期间不要外出(注意疫情防控,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考录单位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十堰市委组织部联系。
咨询电话:0719—8109429。
附件:
附件1:十堰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xls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