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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恩施州人社函〔2020〕64号﹚及《关于切实做好考核招聘2016届和2017届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建始县2018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2017届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三支一扶”:2018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建始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大学生村官”:按照《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选聘,在建始县任满一个聘期,且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专业对口,乡镇事业单位安置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建始县县直、乡镇事业单位计划考核聘用20名2018年选派到建始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12名2017年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岗位计划申报
有人才需求的乡镇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开展岗位计划申报工作。
(二)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建始网(http://www.jsw118.com/)发布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和所在县、乡镇事业单位提供的招聘岗位,如实填写《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经县三支一扶办审定后确定为考核对象。
(2)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和所在乡镇事业单位提供的招聘岗位,如实填写《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7届大学生村官报名表》(见附件3),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确定为考核对象。
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组织测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核聘用人员测试,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支一扶”人员按测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由县人社局组织依次选择岗位。大学生村官按测试成绩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后安排岗位。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及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一式一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考核对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院执行证明、银行征信报告提交县人社局。
(六)组织体检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通过考察的入围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七)确定拟聘对象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听取考核聘用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县人社局将拟聘对象的相关证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呈报州人社局予以审核,审核后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http://rsj.ensh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严格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监督、咨询电话:0718-3222715(县委组织部)
0718-3419516(县人社局)
附件:
1.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2017届大学生村官计划表
2.建始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1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