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为我县提供优质的营商服务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主要从事为市场主体办理证照提供自助登记引导、指导性服务和登记材料受理等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知识,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25至35岁(男女不限);
(三)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志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本人身份办理了营业执照或兼营的;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
3、正在缴纳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形式的社保(养老、失业、医保);
4、通过其他方式已就业的(招考、招聘到其他单位的);
5、兼职人员;
6、正在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7、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未上班的人员(包括退职退养人员);
8、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至2019年12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报名。
(二)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考核时间地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由县人社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面试与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月工资不低于团风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其它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18971719315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